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支撑2023-2024年中国联通北京端到端数据基座软件平台研发项目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集中采购(第二次)建设,特启动本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端到端数据基座软件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预估工作量为870人月,其中2023年420人月,2024年450人月。实际工作量以订单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按照中标单价金额*预估工作量作为合同上限金额签约。
1.2.2 ※交货时间:投标人自订单下发之日起30天内完成应用软件的开发、部署,具备上线条件。
1.2.3 ※保修期:终验合格后保修至少2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并对不含增值税单价进行评审。详见投标一览表。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13500.00元/人月(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累计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4G/5G核心网采集平台销售业绩(须包含软件开发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累计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移动网络优化服务(集中优化或现场优化或日常优化或专项优化等)销售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4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包括驻场项目经理1名,且须具备3年及以上项目实施管理经验,提供履历证明文件;其他成员至少包含需求确认人员、研发人员、测试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其中驻场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系统上线初验合格后至保修期结束长期驻场的固定专职技术支撑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经理与需求确认人员可兼任;研发人员、测试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可兼任);
(2)投标人须承诺如本项目中标,专职服务团队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在项目服务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30%;如确有替换需求,须提前30天通知招标人进行确认;新招聘的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应当满足采购文件中相关条款的要求。认真做好交接工作。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上述所提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所有人员清单列表、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并保持7×24小时维护响应,在合同期内与维护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通报改造工作的各种情况(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 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投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本项目原厂唯一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9)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9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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