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锅炉磨煤机防磨提效改造、送风机消音器更换、干渣机改造等工程招标公告

2024-01-04
一、项目名称
项目1: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锅炉磨煤机防磨提效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1”)
项目2: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炉送风机消音器更换工程(以下简称“项目2”)。
项目3: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锅炉干渣机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3”)
二、日期:2024年1月4日
受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锅炉磨煤机防磨提效改造、送风机消音器更换、干渣机改造等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国内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
本项目招标编号为:GDYD23
、招标范围
4.1 本次招标主体为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锅炉磨煤机防磨提效改造、送风机消音器更换、干渣机改造等工程。由投标方包工包消耗性材料完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件书》。
4.2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4.3 项目地点:广东湛江赤坎区调顺路168号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4.4 项目工期:
4.4.1项目1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4月6日-5月30日#4机组A修期间实施。当具备施工条件,招标方提前7天通知投标方,投标方收到通知后3天内必须进场办理相关开工准备工作,开工后35天内完工(以工作票为准)。招标方有权根据A修实际批复时间调整施工时间,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的调整。
项目2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4月#4机组A级检修期间实施,招标方于开始前10天通知投标方,投标方收到通知5天内进场办理开工手续及编写审批好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工期从工作票办理后第15天内完成,以办理工作票许可开工、结束日期为准,招标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工期,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的调整。
项目3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4月6日-5月30日#4机组A修期间实施。当具备施工条件,招标方提前7天通知投标方,投标方收到通知后3天内必须进场办理相关开工准备工作,开工后35天内完工(以工作票为准)。招标方有权根据A修实际批复时间调整施工时间,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的调整。
4.4.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件书》。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许可证,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B.机电安装总承包资质
(证明文件:提供安全生许可证和资质证复印件)
5.3 投标人具有至少有2份已完工的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厂锅炉辅机设备修理或更换或改造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1、合同业绩证明: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包括封面、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2、完工证明:已验收完工证明材料:竣工验收书或结算资料或反映竣工结算的发票或用户方提供的完工证明或用户评价证明等可证明已通过验收的完工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正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截图无经营异常信息)。
5.6 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员工,投标人授权代表具有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为授权代表购买的社保证明,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则不用提供)。
5.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存在“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承包商”或《广东能源集团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中描述的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或招标人列为不合格投标人的情况。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5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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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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