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板材炼铁总厂焦化废水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2024-01-04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板材炼铁总厂焦化废水改造EPC工程(BGBCGFGGZHG23121894793)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预算管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板材炼铁总厂焦化废水改造EPC工程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公开附件;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本工程施工范围为本钢板材炼铁总厂焦化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包括(不限于)界区内的所有工程建设。
建设内容:新建一套焦化废水处理系统,包含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含利旧部分)、深度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VOCS处理系统及与原系统接点、污泥处理系统以及厂外东风厂区蒸氨废水输送系统、厂内产水输送管道、厂内浓盐水输送管道、新1号高炉浓水补水系统,界区内管网系统、电气、仪表、DCS控制系统、GDS系统、公辅系统等。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详见其他要求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2)资质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至今)内具有国内焦化废水处理EPC业绩,基本工艺要求:预处理—{预曝气+AO}(或两级AO池)—混凝沉淀—高级氧化(臭氧氧化或芬顿)—流化床(活性炭吸附或树脂软化或离子交换)—超滤—反渗透--浓水处理--污泥处理。
要求处理来水为焦化废水(只限蒸氨废水和煤气水封水),产水回用循环水,浓水达到间接排放标准。
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报告复印件或甲方证明竣工材料,同时提供该业绩的技术协议全部内容彩色扫描件,并提供该业绩竣工验收合格,稳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甲方(业主)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分工,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注册资金要求。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1月25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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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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