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管庄乡小寺村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26项)施工已由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朝阳发改(核)〔2020〕5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顺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管庄乡小寺村,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管庄乡小寺村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26项)施工-太阳能集热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管庄乡小寺村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26项)施工-太阳能集热系统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5465.36平方米合同估算价700.66(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管庄乡小寺村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太阳能真空管集热器、太阳能支架、集热系统循环泵、供热水箱、太阳能控制柜、不锈钢储罐(硅磷晶软化罐)、屋顶太阳能管道、屋顶太阳能相关阀部件及电气部分配线等,以及一切为满足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相关调试、检测、验收、售后等全部工作内容。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年01月04日16时00分至2024年01月09日16时00分(登录后查看)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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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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