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业务需求,现开展中国电信焦作分公司2024-2025年车辆保养及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1.2具体内容为市公司现有的生产用车及新增机动车辆提供大修(含发动机大修)、中修(含换缸套)、喷漆维修和日常保养维修等服务,主要车型有轿车、商务车、面包车等车型。项目预算:35万元(含增值税)。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以合同金额和合同期限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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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项目中选人2名,中选份额依次为60%、4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综合折扣系数100%,如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则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须已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且为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及以上(须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参选人须在焦作具备专业的车辆维修场地,占地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如为自有场地须提供房屋自有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场地须提供房屋自有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5)参选人须具备救援车辆2辆,起重机2架;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租赁合同,起重机须提供现场照片;
(6)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3名维修技工,其中1名具备汽车维修中级或以上技工证,2名具备汽车维修初级或以上技工证。须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和与参选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7)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日期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时间为准)同类项目(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类)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业绩合同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扫描件,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8)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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