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登录后查看)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24至2025年度本公司国内外工程项目所需新购轮胎式挖掘机供应商,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STECOL CORPORATION),简称“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特级企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一家具备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工程承包与运营管理能力的央企建筑集团。公司总部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注册资本金30亿元,总资产281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14亿元。
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建筑、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钢结构、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地基基础工程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电力等多项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通过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招标范围:
2024至2025年度本公司国内外工程项目拟新购轮胎式挖掘机及相应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资料、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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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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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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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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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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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式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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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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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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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知名品牌国内生产或原装机,工作质量≥16吨,斗容≥0.7m³,带前置推土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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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
年度招标,具体交货时间按具体采购要求。
注:国内主要港口或投标约定国外港口(FOB价)
5、交货地点:
国内主要港口或国外约定港口(FOB价)
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设备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代理商参与投标,应获得代理品牌针对本次招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和生产经验,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5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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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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