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2024年小直径光纤陀螺仪器租赁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提供中油测井2024年小直径光纤陀螺仪器租赁、技术支持服务。租赁的仪器及设备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中油测井2024年小直径光纤陀螺仪器租赁,2024年预计租赁小直径光纤陀螺仪器4串,每串仪器均包含地面系统、井下仪器、配套工具等,满足独立作业要求。预算金额150万元(不含税)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如遇中油测井相关租赁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要求将租赁设备送达指定地点。
仪器租赁清单: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便携地面系统 |
4 |
套 |
包含测井软件 |
此清单为最低配置要求,可根据仪器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必须保障4串能够独立完成作业。 |
2 |
陀螺探管 |
4 |
支 |
仪器外径≤45mm系列2支;仪器外径≤38mm系列2支。 |
3 |
扶正器 |
8 |
支 |
|
4 |
前后变扣短节 |
4 |
支 |
|
5 |
38mm引鞋 |
4 |
个 |
|
6 |
45mm引鞋 |
4 |
个 |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求 1 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成功作业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设备(与投标设备型号一致)测井成功作业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对应发票)。
3.3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出厂年限(自设备出厂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超过5年(提供购置发票或出厂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3.4人员配置:承诺现场技术支持人员(1人及以上)应在进入现场时能提供中石油认可的井控证、防 H2S 作业证及 HSE 证等相关证件(提供承诺书)。进入现场时如未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其他要求: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9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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