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依兰达连河100MW风电新建工程场内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依兰达连河100MW风电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委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唐依兰达连河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3﹞5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哈尔滨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大唐哈尔滨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场内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达连河镇境内。
2.2建设规模:100MW。
2.3计划工期: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5月15日,6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道路施工包括挖填方、路面结构层、路基换填、管涵、排水沟、警示牌、指示牌、交通标志、余土外运、配合设计单位交桩和接桩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除外);配合发包方完成工程验收(含质量监检等)、移交的服务。
2.5根据地方政府水保、环保政策要求及项目道路实际情况,道路土方开挖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弃运、外运,不得堆放在道路两侧,如超越发包人指定的临时占地范围外发生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须具有2个及以上49.5MW及以上风场道路工程施工或相同等级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或49.5MW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完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协议书、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49.5MW及以上风场道路工程施工或相同等级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或49.5MW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协议书、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983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此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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