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尖山新区工业水厂项目-原水管道及泵站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6-330481-04-01-37736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潮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宁潮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泵站选址在海宁市硖尖路天仙大桥南堍东侧,管线主要沿硖尖线、育才路、广陵路、富江路、新月路敷设。
2.2 建设规模:
本建设项目为新建5万m3/d取水口及取水泵站,DN1000球墨铸铁管共计13.2km。
2.3 建安投资:约6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海宁尖山新区工业水厂项目-原水管道及泵站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7 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 7 名为入围申请人,当得分相同时由审查委员会综合评审后确定其排名先后)。
4.2 本项目共划分原水管道及泵站、水厂二个标段,分别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均可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先中标的单位不得参加后续标段的投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8日 09:00止,(登录后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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