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实业公司2024年聚乙烯颗粒采购招标公告

2024-0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西安长庆油气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背景概况
物资采购项目:实业公司2024年聚乙烯颗粒采购招标项目,主要采购聚乙烯颗粒采购招标项目1批,主要用于公司延安、合水防腐厂的管线防腐工程的生产。技术质量标准以招标人出具的技术规格书为准(详见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和陕西省延安市高沟口;
交货期限:按招标人物资采购计划分批次交货;该项目最高限价以公司2022年招标最高限价为依据,结合市场调研价格,经公司招标评审专题会议制定;
该项目预计招标金额为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项目单位:生产保障部;
3.项目承办人:成卫军;  联系方式:029-86026710。
4.技术及其他要求:详见公告附件2.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聚乙烯颗粒,具体采购货物详见附件1;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为标的物的生产制造企业,需提供制造企业的相关证明;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且互为授权和被授权关系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出现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投标的,且无唯一授权书的,取消投标资格。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5、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评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评标将被否决。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否决项,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清晰、可扫描识别的证明材料,无法认定的证明材料判定为不合格,证明材料应包含在投标文件中,不接受单独递交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0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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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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