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岛人和路旧城改造B、C区土石方整理工程项目临建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2024-01-05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青岛人和路旧城改造 B、C 区土石方整理工程项目临建劳务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
(1)项目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街道人和路 36 号及桑梓路 44 号,项目北临台东一路,西临威海路均为双向流量较高车道,南向桑梓路、东向人和路均为单行线,且项目紧邻学校、居民楼、繁华商业环绕。
(2)建设规模:人和路旧城改造B区C区项目临建劳务分包,详见图纸及投标报价清单。
(3)结构形式
项目类别:¨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þ综合体 ¨其他
结构形式:¨砖混 ¨框架 þ剪力墙 þ框筒 ¨其他
3.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
(1)分包范围:人和路旧城改造B、C区项目土石方整理工程临建劳务分包施工。
(2)工作内容:现场清土、回填土方、场地/道路硬化、场地平整、临水临电安装、临时混凝土浇筑、围挡、脚手架搭拆、砌筑、零星钢筋制安、瓷砖铺设(任意部位)、抹灰、 临时设施防水、吊顶、厕所及现场拆除等工作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5.质量要求:【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及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招标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招标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投标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投标方承担包括材料等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投标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力,招标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撤离现场,对于不符合质量约定部分不予结算,并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1月15日,根据项目乙方单位进场后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时间确定承包人C地块北侧地铁连接口工期,其他完工日期2024年1月31日。中标单位工期延误,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无论是阶段节点工期延误还是总工期延误,逾期10天以上的,自第11天起,每逾期一天,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无论是阶段节点工期延误还是总工期延误,逾期30天以上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须承担本款约定的逾期违约金违约责任外,应另行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
7.安全文明要求:【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投标人现场施工需要的CI标语等由招标人提供,施工期间由投标人使用并保管维护,若施工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等造成无法继续使用的,在结算中扣除等额费用作为赔偿。必须达到山东省文明工地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现场无安全事故,6个100%,7个到位,19条措施。】
8.付款条件:【本工程无预付款。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月度进度款请款单》、《项目已完工工程量签认表》及承包人要求的其他工程进度款请款申请资料,经承包人审核同意且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相应进度款申请后,于工程完工后支付分包人已完工程进度款的80%。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承包人向分包人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分包人向承包人的借款、分包人应当承担的罚款、违约金、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承包人有权对已经批复的任何一期计量支付中的错误进行修正。竣工结算且经审计合格后支付到本分包工程竣工结算额的97%,剩余的竣工结算金额的3%为质量保修金,按照质量保修金的相应条款支付。】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个】
二、投标人资格
1.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资质、业绩、资金能力、人员结构、管理能力等条件
(1)资质要求:  /    
(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的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中标后没有发生转包工程的行为。
(3)没有发生劳务人员到政府部门上访,造成恶劣影响,致使公司被政府部门处罚的。没有带领工人到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办公室影响正常办公行为的。
(4)在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5)投标人注册信息应完整、有效,注册信息不完整将被拒绝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6)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需满足本次招标需要的资质、注册资金、业绩等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诚信。
(7)必须能够满足招标人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CI等方面的要求。
(8)投标人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报名,同时需为法人直营企业,不能出现挂靠、转包。
(9)满足本次招标的税务要求,具备纳税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10)备案要求:需在  山东省青岛市  (地区)备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月9日18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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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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