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濮阳汇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20t/h生物质供热项目总承包(EPC)工程已经批准,招标人为濮阳汇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濮阳汇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20t/h生物质供热项目总承包(EPC)工程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41001
2.3工程概况:
(1)供热站:规模为1×20t/h 1.6MPa低压饱和蒸汽生物质成型燃料链条锅炉系统,配套脱硫脱硝除尘及其他附属设施;供热站建设在河南省濮阳县食品工业园区现有厂房内,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
(2)园区供热蒸汽管网总长度约3.5公里(暂估),根据现场情况采用直埋或架空敷设。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及保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所有相关的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全套施工图设计);
(2)工程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设备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要求进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县食品产业园区。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公用管道GB2及工业管道GC2),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供热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人员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年度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信誉要求
3.7.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3.7.2投标人应未处于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处罚期限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3.7.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书面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相关信息)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各联合体成员方承担的专业或分工内容,各专业资质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专业认定。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4.电子注册
(登录后查看)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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