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栾川县赤土店镇拆迁安置区客用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05
2、项目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拆迁安置区客用电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417200.00元
最高限价:3417200.00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栾川县赤土店镇拆迁安置区客用电梯采购项目

3417200.00

34172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无机房乘客客梯1000公斤6层6站12门,18台;无机房乘客客梯800公斤6层6站12门2台;电梯验收配套项目(门套,五方通话等)交钥匙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5.2交货地点: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支持创新、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 (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新旧许可证资质按照《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附件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提供对应证书。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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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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