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1-05 17:05:57 截止时间:2024-01-11 主要内容 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委托,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高速信号传输组网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设备类别 |
备注 |
1 |
高速信号传输组网设备 |
密集波分复用设备、密集波分设备、信号放大设备、光模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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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 原厂商参与投标;
3.8.2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8.3 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方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8.4 采购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方、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3.8.4.1 提供虚假资料;
3.8.4.2 与其他供应商串通;
3.8.4.3 向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8.4.4 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按照招标和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3.8.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5.1 发售时间及购买方式:2024年1月4日起到2024年1月11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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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