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古泉特勤站执勤楼办公家具采购公告

2024-01-08
项目名称: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古泉特勤站执勤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小写:¥535272.67元,大写:伍拾叁万伍仟贰佰柒拾贰元陆角柒分
采购需求:完成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古泉特勤站执勤楼办公家具采购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缴纳凭证,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三网”信用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自行查询放入投标文件内,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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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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