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四八医院毫米波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淄博一四八医院毫米波治疗仪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淄博一四八医院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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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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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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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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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四八医院毫米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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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米波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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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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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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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位于:淄博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其他:限价14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1-08 18:00:00起至2024-01-15 18:00: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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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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