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3096-1
项目名称:番禺区排水管网基础数据完善及厂网河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999,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番禺区排水管网基础数据完善及厂网河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999,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2)定制软件开发服务;(3)系统业务运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999,1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由签订合同当日至2024年12月,包含1个月的试运行。质保期3年,从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番禺区排水管网基础数据完善及厂网河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番禺区排水管网基础数据完善及厂网河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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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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