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0年歙县创建文明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新增或改造路口信号灯电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09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 HJSCG
1.2项目名称:2020年歙县创建文明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新增或改造路口信号灯电警采购项目
1.3项目单位: 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1.4项目地点: 歙县
1.5项目类别: 货物类
1.6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7项目标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2020年歙县创建文明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新增或改造路口信号灯电警采购
1.8项目预算:69.92万元
1.9最高限价:同项目预算
1.10标段(包别)划分: 一个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2.1.1身份证明材料;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纳入重大违法记录范围,禁止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但需在书面声明中予以说明)。
2.2信誉要求(其中第(2)项需按该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3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2.5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时需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内)
三、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04月3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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