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及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抗燃油滤油机(
AGGCJSHGZHD240111100864)
招标人为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及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抗燃油滤油机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
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生产型营业执照
(4)生产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3.3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生产型企业提供本企业2019年至今两台及以上抗燃油滤油机或抗燃油油净化装置(抗燃油型号:磷酸酯)的设备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或合同照片,如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可提供技术协议用于证明业绩的有效性),合同份数不限。流通型企业须提供其所投产品对应生产商的业绩,具体要求与生产型企业业绩要求一致。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方为生产型企业时,须提供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投标方为流通型企业时,须提供其所投产品对应生产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须涵盖滤油机或分离纯化装置或油净化装置等同类设备的生产制造。2、投标方为流通型企业时,须提供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证或授权书(年度授权或项目授权均可)。
3.6本次
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1月11日09时23分至
2024年01月1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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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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