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汽轮机能效提升改造电站汽轮机招标公告
2024-01-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武汉)石化热电联产装置一台65MW电站汽轮机公开招标采购(WZ20240205-2507-281-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站汽轮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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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双抽汽凝汽式汽轮机组N=65MW 11.8MPa 0.006MPa | 1.00 | 台 | 包1-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如有偏离,应按技术差异表格式填写偏离表,偏离表中应明确具体的偏离项目。投标文件中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无偏离声明,未列入偏离表中的任何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不接受与合同文本不一致的偏离。技术要求文件中,条款6.1;7.1.1;7.1.14;7.1.16;7.1.19;7.1.21不允许偏离,其余偏离累计不允许超过10项,否则否决投标。 3.1.7 提供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1台发电机组的汽轮机提效改造业绩(包括但不限:改造对象是汽轮机通流部分,即转子和静叶进行重新设计制造),以及不少于3台新机供货业绩。业绩要求发电机组额定功率在55MW及以上,新蒸汽的温度压力不低于8.3MPa(A)/535℃相应的超高压等级,汽轮机为反动式、抽凝机组。提供合同关键页、技术协议关键页,提供的资料须能明确满足业绩要求。提效改造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买方运行及提效情况说明(签字盖章)。 3.1.8 投标人按照要求对承诺书进行签字盖章,且不能修改承诺内容。 3.1.9 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和流通商投标,投标商应为设备的生产商/制造商,且汽轮机须为投标人自行生产。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1日 8:00时至2024年1月18日 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1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00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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