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城建管大提升大桥辖区人行道改造和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4-01-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尉氏县城建管大提升大桥辖区人行道改造和绿化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尉氏县大桥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尉氏县城建管大提升大桥辖区人行道改造和绿化工程(二次)
2.2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 投资金额:约11075026.32元
2.4 项目概况:光明路(人民路-福园路)人行道工程;福园路(康沟河-建设路)绿化工程; S102 与财富路交叉口加油站西侧交通岛绿化工程。
2.5 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6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本次招标第一标段;
第一标段:2022尉氏县城建管大提升大桥辖区人行道改造和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①各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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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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