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A3标
标线、标志牌及防眩板安装施工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A3标,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标线、标志牌及防眩板安装施工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1GXCGFA240107003)。招标人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1GXCGFA240107003/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樟吉A3标标线、标志牌及防眩板安装施工招标-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A3标段标线、标志牌及防眩板安装施工招标
2.2 计划工期: 3年(暂定)
2.3建设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及相应设计文件要求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2.5其他:
意向投标人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报名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注册单位;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劳务资质),企业信誉良好;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要求:投入的管理人员须满足施工管理配置需求,具备足够的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其雇佣的作业人员与投标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投标书承诺,配置人员履约期间一直在岗。 4.经营相关业务 1 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5.具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是指:对数家公司存在着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或者数家公司虽然没有股权关系,法定代表人也不为同一人,但是通过合同安排能够对相关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 6.投标人需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同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的多个包件时,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如出现两个或多个包件排名第一时,投标人选择一个包件,其他包件根据排名由招标人确定。 9.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包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
从2024-01-13 08:00起至2024-01-20 17: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