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云港市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茅口水厂三期工程(区域供水水厂扩建)项目土建3标段招标公告

2024-01-13
招标编号: csc报名截止: 2024-01-16 10:00:00


中建安装上海公司

连云港市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茅口水厂三期工程(区域供水水厂扩建)项目-土建3标段 CSCECIE-PM-M20301
连云港市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茅口水厂三期工程(区域供水水厂扩建)土建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连云港市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茅口水厂三期工程(区域供水水厂扩建)
二、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大道北侧、规划聚贤路西侧
三、工程概况:20万m³/日的机械混合折板反应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提升泵房、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等;建设规模为30万m³/日的排泥池、回收池、浓缩池、平衡池、预臭氧接触池、吸水井、二级泵房、综合加药间、反冲洗泵房、鼓风机房、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脱水机房等;建设辅助生产用房、管理用房、生活设施用房等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同步建设30万m3/d的水厂工艺管道、污泥管道、雨污水管道以及厂区道路、电力通讯线缆等配套设施 。
本次土建工程分包施工范围为综合楼、门卫及大门、厂区围墙(含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抹灰等)(详见图纸、措施项目规范、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五、工程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各标段的内容及工程暂约工程量)
序号
专业及标段
分包范围
分包方式
暂估工程量
(万元)
工日数
所需劳动力及设备
计划开工及
完工日期
备 注
1
土建工程
综合楼、门卫及大门、厂区围墙(含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抹灰等)
劳务 分包
1050
96545
普工、技工等
2024.1.30-2024.10.30
 

六、工程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2、竣工日期: 2024年10月30日(具体以项目部工期计划为准);
3、工期延误赔偿: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20000元的违约金。延期竣工30天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争创省优(扬子杯)、国优标准
1、本工程的交付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应当满足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和工程所在地质量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施工图纸各类标准;合同技术说明要求;样板管理;验收一次通过等。如果合同文件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与上述标准不一致,以要求更高者为准。
2、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及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技术验收标准,并满足业主合同“工程规范之技术要求”中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业主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标准。
3、工程质量目标:争创省优(扬子杯)、国优标准。
八、工程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及现场“标准化安全管理”之要求,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JGJ59-2011合格要求;零伤亡、零事故;杜绝伤亡事故,杜绝机械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杜绝职业病;EHS审计获得80分及以上;严格遵守I WAY条款。
3、杜绝重伤、工伤死亡事故;杜绝机械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
4、施工现场承包方发生工伤死亡事故的,被业主和总承包处罚的,所有款项在进度或结算中扣除。
5、需配合连云港茅口水厂项目每次的EHS审计,项目必须达到检查合格标准,否则进度付款将会被推迟直至合格。
九、工程文明施工要求: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保证工完料清。承包人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标准化管理,配合完成现场的安全文明工作,自觉接受并执行项目部“标准化安全管理”之规定与要求,施工现场全面执行“标准化安全作业”。承包方按照现场施工人员不低于50:1的比例配备清洁人员,遵守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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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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