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中标人负责该区域天然气建设、运营服务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2招标范围: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中标人,授予中标人相应特许经营权,中标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2.3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包含项目建设期)2.4 经营范围: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所有燃气用户.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2018 。若出台新的标准规范,则遵照最新版本要求.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8 回报机制:天然气用户付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②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记录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6 09:00:00 至 2024-01-22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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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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