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用先进钛合金产业化项目混配料机(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1-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湘投金天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装备用先进合金产业化项目-混配料机(第二次)招标人为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湘投金天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装备用先进合金产业化项目-混配料机(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混配料机组1套,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原材料上料装置到混料器出口整套主体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包括上料、中间存储、称重、配料、混料器上料、混料、下料及各部分之间物料的运输、防尘装置等,主要子系统装置有海绵钛混配料线、中间合金混配料线(包括各环节防尘装置、设备所有钢结构框架等及相关机械、电气控制软件及硬件系统)。               
本项目设备是用于海绵钛、中间合金等原料的自动称重、输送、混配料的全自动设备机组。设备必须满足钛及钛合金生产对上述原料的自动称重、混配料、输送的工艺和技术性能要求。本项目包括从原料的上料、自动输送、自动称重配料、自动放料、自动混料、自动监测控制等所需全套工艺技术、设备及服务,包括完成混配料工艺所需的全部机械部件、电气系统及控制软件、专用工具、设计图纸、随机备件等,包括整套机组设备及配套件的设计与制造、包装与发货、运输与保险、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文件和资料交付、售后服务等内容。               
2.2 交货期:收到招标人制造通知单12个月内完成设备制造并完成预验收,根据设备交付和安装调试计划进行设备交付,以完成预验收为时间起点4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               
2.3 交货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乾明路97号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安装现场。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对本条的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               
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证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2年1月1日以后,2023年1月1日前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3.4.2本项目仅接受设备制造商的投标,不接受设备代理商的投标。           
3.4.3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投标人至少有1例投标产品或同规格以上产品用于铝、镁、钛、锆等有色金属混配料的使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验收报告)。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5 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5日08时(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0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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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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