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律师事务所准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律师事务所准入项目
1.2项目编号:022
1.3服务范围:代理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公司类贷款本金 3,000 万元(不含)以下、小企业类贷款本金 1,000 万元(不含)以下、个人类贷款本金 300 万元(不含)以下诉讼、仲裁等业务;免费为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预防风险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免费提供法律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培训。
1.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采取1+1形式签订合同)。
1.5采购预算:全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4%计取费用;一般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2%计取费用。
1.6付款方式: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与龙江银行大庆分行签订框架协议《龙江银行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框架不涉及付费。协议期内,如需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实行一案一议,但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的上限,签订《龙江银行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准入后将依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酌情制定付款方式。
1.7服务地点:龙江银行大庆分行指定地点
1.8入围数量:3家
1.9入围原则: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三名入围。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够提供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3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00至2024年1月22日16:00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