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丰运输道路工程砂石骨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4-01-1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江西省宜丰县圳口里-奉新县枧下窝陶瓷土(含锂)矿表土堆场及废石运输道路基建工程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上富镇。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表土堆场基建、下游拦挡坝、截洪沟、临时截洪沟,梯形库底排渗盲沟,开挖铺膜淋滤液收集池;废石运输道路、排土场内部联络道路、表土堆场联络道路;废石破碎站场平施工等,项目总工期24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上富镇。合同签订后至甲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确保及时供应到位,乙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砂石骨料的增加或减少对甲方断供或调高单价。砂石骨料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中规定的砂石骨料技术要求。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单位供货地点
包一1砂0-5mm88951.09吨上富镇金港村
自建拌合站
2细骨料
(小石)5-20mm60460.15吨上富镇金港村
自建拌合站
3粗骨料
(中石)20-40mm60460.15吨上富镇金港村
自建拌合站
4细骨料
(豆石)5-10mm15889.85吨上富镇金港村
自建拌合站
2.3项目预算:总价预算为¥260448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零肆万肆仟捌佰元整)。注:总价预算为含增值税价。
2.4送货地点:江西省宜丰县圳口里-奉新县枧下窝陶瓷土(含锂)矿表土堆场及废石运输道路基建工程项目工地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年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函。(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3.2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截图中要明确体现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5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0日报名登记参加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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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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