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城县妇幼保健院中医康复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1-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5]RWZB[CS]2024001
项目名称:连城县妇幼保健院中医康复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0,000.00元
采购包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8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59,800.00元
磋商保证金: 8,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80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6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采购文件第五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4、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5、本合同包1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自行采购项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1-15至 2024-01-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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