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移动福建公司泉州分公司2024-2025年(12个月)电梯视频广告采购项目_重发公告

2024-01-15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移动福建公司泉州分公司2024-2025年(12个月)电梯视频广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YD20230501498,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报名。本次采购结果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迅捷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一、采购说明 1.1采购内容:中国移动福建公司泉州分公司2024-2025年(12个月)电梯视频广告采购项目。
采购包 产品或服务名称 产品或服务描述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放周期
包1 安溪电梯视频广告 1.广告位置:广告位于电梯轿厢外
2.广告尺寸:屏幕尺寸不小于32寸(39×69cm),播放时长为15秒/次
3.开机时长:要求视频设备每日开机时长不低于14个小时,每日开机时间不晚于上午8:00,每日关机时间不早于晚上22:00; 
4.频次:每天播放频次不少于300次/日 
台*周 137 48周
包2 德化电梯视频广告 1.广告位置:广告位于电梯轿厢内
2.广告尺寸:屏幕尺寸不小于21.5寸; 播放时长为15秒/次
3.开机时长:要求视频设备每日开机时长不低于14个小时,每日开机时间不晚于上午8:00,每日关机时间不早于晚上22:00; 
4.频次:每天播放频次不少于300次/日 
台*周 59 48周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有效委托期:1、本合同有效下单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订单总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买方需在该有效下单期限内进行下单(以订单生效日期为准),逾期下单视为无效订单。卖方接收买方逾期发出的订单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合同有效下单期限届满订单总金额未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的,双方经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有效下单期限。协商不成的,合同有效下单期限按本合同约定终止。
2、合同期内若受托方广告资源的授权证明材料到期且无法提供新的授权证明,则相应广告资源投放服务自授权到期之日终止。
3、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合同期内投放时间不足,应根据实际情况延续至投放期满为止。
1.3 项目类型:服务类
1.4 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1.5 项目预算金额:包1(安溪)预算金额不含税46032.00 元;包2(德化)预算金额不含税26337.60 元。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包1(安溪电梯视频广告);包2(德化电梯视频广告)。
1.7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根据供应商中选的小区广告资源数量确定。
1.8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包1的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为7元,高于该限价的将否决应答;本项目包2的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为9.3 元,高于该限价的将否决应答。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户外媒介(一采外) 1.000
包2 户外媒介(一采外) 1.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①如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②如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 2.2、广告资源:在采购包地区具备目标清单内任一广告资源,需为广告资源所有者或拥有广告资源的代理商。同一广告资源资源所有者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应答。提供广告发布的授权证明文件等所有权或代理权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授权材料、广告发布代理协议、文件等相关证明)。如果应答多个广告资源应提供相应资源的有效证明材料。 2.3、信用要求: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4、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1月15日22时00分至2024年01月18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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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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