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基地项目车间端部推拉大门、柔性门等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16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A3212821886000034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高端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已经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高端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基地项目)(靖行审备[2022]552号)靖行审备[2022]5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端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基地项目车间端部推拉大门、柔性门等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靖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福港路西侧,疏港路南侧。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9521. 7平方米(约119. 28亩,总建筑面积约51394. 82平方米,计容建筑而积95600, 6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47743.1平方米,容积率为1.2, 绿地率为10.7%。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联合厂广房、检测车间、原材料库、排水、气体站、消防、道路、绿化、停车场等生产辅助设施;二期建设原材料堆场及停车场,项目购置切制、焊接、装配、转运以及装载等装备。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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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卖方向买方开具相应货物合同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主要货物(上下轨道、骨架、门体)进场运抵买方场地后,买方支付至合同价的60%;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调试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本标段内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12个月后,卖方按审定价向买方提交剩余款项的质量保函,买方支付剩余款项,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量保函。卖方应严格按照上述付款进度约定的时间,向买方开具同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期款项,且不视为买方违约。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 投标人自2019年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单樘门面积300平方及以上的电动推拉大门]或[单樘门面积500平方及以上的柔性门]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对应合同的发票(不限比例)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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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19时00分至2024年01月23日00时0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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