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主斜井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招标公告
2024-01-17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主斜井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 |
主斜井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选用ZBP127(参考型号)煤矿火灾温度烟雾参数报警喷淋装置,用于矿井皮带运输巷煤仓等场所的区域火灾预警喷洒灭火,区域内各种火险信息各种信息数据及视频监控图像实时上传地面,实现火险井上监控预警,发生警情自动喷洒灭火,阻止烟气火灾的扩散,降低火灾损失。(详见第五章)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 内(45天内供货至现场, 货到现场15天内完成安 装调试)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林华煤矿主斜井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采购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 (2)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同类型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型号参数页、签字盖章页); (4)纳入安标范围的产品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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