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招标事业部2024年承接的部分招标采购代理项目应客户要求须安排在外部场所进行。拟采购一家专业会议公司,负责上述项目的会议酒店寻址、会场布置、酒店食宿安排、交通协调、设备租赁、会务服务等工作。
1.2 服务地点:根据后续实际项目确定。
1.3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 项目预算:45万元人民币(含税)。
1.5 项目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会务服务费费率基最高参选限价为30.00%,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6 标包划分:本比选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负责本次比选范围内的服务工作。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1.7 资质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
如未提供,评选委员会有权以在该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1.8 财务要求:
(1)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供应商须提供近2年来其中1年的财务状况表(2022年或2023年),如为2023年及以后新成立公司,则不要求。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1.9 业绩要求:
参选人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会议或会务类服务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参选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1.10 其他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1.11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在最近三年(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1)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12 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2日(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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