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钢格栅及踏步板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名称:新疆分公司-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钢格栅及踏步板-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钢格栅及踏步板材料采购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日内货到现场
2.3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国家标准,符合现场施工要求以及附带检验合格报告证。
2.5其他:
1.报价要求:报价为库尔勒铁门关市双峰工业园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施工现场的价格,报价单包含运杂费、包装费等,并注明生产厂家及品牌,本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变价,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执行; 2.发票要求: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物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安装完成并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和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50%承兑和50%电汇 4.合同签订按附件合同模板签订,如报价我方视为同意附件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册合格供货商,且不得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货商名单内。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报名时间:
从2024-01-18 09:00起至2024-01-23 23:59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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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