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激光诱导击穿光谱光路系统设计加工等-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1-19
激光诱导击穿光谱光路系统设计加工等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激光诱导击穿光谱光路系统设计加工等。
1.2 采购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4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设计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分析装置专用的激光器、多通道光谱仪、专用的光学系统和控制系统,并集成完整的激光诱导击穿光谱分析装置 1 套。该系统用于样品元素成份分析,包括定性和定量分析。
1.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主要包括:
(1)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光路系统设计加工;
(2)与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分析装置可配套使用的激光器和多通道光谱仪各 1 套;
(3)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分析软件1套;
(4)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分析装置各系统组装、调试和验证。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设计;完成设计后 45 天完成加工;完成加工后 30 天辅助采购方完成设备的组装。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完成最终验收。
2.3 交货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内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3.2 供应商(含制造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4.2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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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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