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5万吨/年聚碳酸酯技术改造项目PC两级连续干燥系统(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22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5万吨/年聚碳酸酯技术改造项目PC两级连续干燥系统(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5万吨/年聚碳酸酯技术改造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2招标项目名称: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5万吨/年聚碳酸酯技术改造项目PC两级连续干燥系统(重新招标)
2.3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5万吨/年聚碳酸酯粉末
项目性质: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河北省沧州临港化工园区
2.4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交货地点、交货期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PC两级连续干燥系统 1) 处理量6600kg/p)经二级干燥后PC粉末中的水含量小于1000ppm;二氯甲烷含量小于30ppm。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内完成交货 沧州临港化工园区沧州大化聚海分公司厂区内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所投 PC两级连续干燥系统 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包的投标。
3.1.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还需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销售(两级连续干燥系统,金额不低于3000万)的业绩(业绩中两级连续干燥系统制造商应与本次所投两级连续干燥系统制造商一致)。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货物信息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1月29日下午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元人民币/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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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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