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2024年现场综合维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22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服务类集中招标项目。
张家界电信2024年现场综合化维护服务外包业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全专业(无线基站、接入线路、接入设备含D类机房、电源动环及配套)现场综合化维护工作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1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041万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合同执行总金额不高于份额预估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1.1.2计划工期: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按发包方要求分批完成。
1.1.3质量标准要求:满足设计文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1.1.4保修期: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1.1.5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内。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
1.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
区域
含税总预算(万元)
中标人数量
标段一
慈利县、桑植县
580
1
标段二
永定区、武陵源区(含市城区)
461
1
合计
1041
2
本项目不限制参选人报名的标段数,且不限制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在计价清单的基础上报整体折扣,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整体折扣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计价清单如下:
专业
设备类型
单位
维护量
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月)
备注
线路
市城区光缆
km
  11
 
县城区光缆
km
  12
 
其他区域光缆(含杆)
km
  12
 
电缆(线对)

  0.07
 
管道(共建)
km
  15
 
管道(独建)
km
  12
 
杆路(不含光缆)
km
  12
 
动力
动力监控设备

  24
加入开关电源、蓄电池、空调等动力设备维护工作量
接入设备
OLT

  10
 
汇聚网络交换机设备

  8
 
驻地网交换机设备

  8
 
DSLAM设备

  6
 
ONU

  2
 
D类机房

  80
 
FTTB

  8.5
 
LAN

  8.5
 
机房发电

  45
 
无线
A类城区站(含市、县、区)
物理站址
  100
从第二套物理设备起,每加一套无线设备加50(不含增加板卡)
其它类城区站(含市、县、区)
物理站址
  90
从第二套物理设备起,每加一套无线设备加45(不含增加板卡)
A类农村站(含镇)
物理站址
  100
从第二套物理设备起,每加一套无线设备加50(不含增加板卡)
其它类农村站(含镇)
物理站址
  24
从第二套物理设备起,每加一套无线设备加45(不含增加板卡)
电信自有产权A类站发电(含人工、车辆,不含油费)
物理站址
  100
铁塔产权站址不计费
电信自有产权其它类站发电(含人工、车辆,不含油费)
物理站址
  90
铁塔产权站址不计费
WLAN热点(每AP)

  10
 
A类室内分布系统
物理站址
  12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截图证明);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3.1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3.2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3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3.4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证、电工证)”,登高证不少于1人,电工证不少于1人;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4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类似业绩施工合同扫描件(附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数量金额、验收证明),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近两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2年前的同月同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3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月29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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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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