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自然资源局安阳市DB7-10-9-4地块(文明大道与光明路交口东北)渣土清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601,858.63元 |
最高限价:601858.63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安文 |
安阳市文峰区自然资源局安阳市DB7-10-9-4地块(文明大道与光明路交口东北)渣土清理项目-(二次) |
601858.63 |
601858.63 |
是 |
60185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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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安阳市文峰区自然资源局安阳市DB7-10-9-4地块(文明大道与光明路交口东北)渣土清理项目(二次),位于文明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东北,主要内容为渣土清理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01月24日 至 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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