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大门口停车场混凝土硬化、外围墙贴瓷砖等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6928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6928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珠海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大门口停车场混凝土硬化、外围墙贴瓷砖等工程,具体内容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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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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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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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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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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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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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大门口停车场混凝土硬化、外围墙贴瓷砖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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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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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9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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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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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采购包对应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响应文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省外企业适用)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响应文件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广东省内企业无需提供)(5)供应商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响应文件提供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注:参加磋商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至 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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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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