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2024004
项目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东侧围墙重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635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635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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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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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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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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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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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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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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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东侧围墙重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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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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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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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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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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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自收到开工单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将被拒绝,须按以下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②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④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3.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单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3.技术负责人: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类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单位在岗人员,须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不包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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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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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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