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慧后勤系统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将以“智慧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效发展”为建设准绳,以效能提升、低碳节能、价值增长为核心业务目标,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形成一套整合物管移动端门户、智慧信息发布、智慧访客管理、智慧车辆管理、智慧能效管理、智慧会议管理、智慧接待管理等应用场景为一体的智慧后勤综合管理平台。
2.2 招标范围:实施范围: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3号楼。
主要内容:本次项目将以“智慧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效发展”为建设准绳,以效能提升、低碳节能、价值增长为核心业务目标,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形成一套整合物管移动端门户、智慧信息发布、智慧访客管理、智慧车辆管理、智慧能效管理、智慧会议管理、智慧接待管理等应用场景为一体的智慧后勤综合管理平台。
2.3 服务期:2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其中建设周期:3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初验止),试运行1个月(自项目通过初验后),质保期24个月(自项目终验后)。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签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含)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须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复制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备注:若提供项目合同资料的,合同主体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
a.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
b.单位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但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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