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LZRCZX-YN-2024-016
二、招标内容:
工程量简述:以人工劳务形式配合完成电缆保护管安装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二建),技术负责人1人(助理及以上工程师证),安全员1人(安全员证),以上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管理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件。其余人员要求:技工3人(高压电工证)、普工4人(身份证)。(注:1、施工前分包单位必须为参建的施工人员购买10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险;2、分包单位中标后,需尽快购买,开工前分包单位需将保单扫描件提交项目部。)
3、供应商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6、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三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三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行为,在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如投标文件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4日21时00分到2024年01月27日2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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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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