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8120240000P7
项目名称:黔西市新增200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采购
最高限价(元)(如有): 27160000;
采购需求: 黔西市新增200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黔西市新增200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采购
数量:200
预算金额(元):271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西市新增200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黔西市新增200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采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分支机构没有独立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资料; (5)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2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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