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新区办事处裴村社区滨河路至鸿庆路街道两侧立面改造及滨河小区楼道刷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4-01-25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义马市新区办事处裴村社区滨河路至鸿庆路街道两侧立面改造及滨河小区楼道刷新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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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4-01-7 | |||||||||||||||
2、项目名称:义马市新区办事处裴村社区滨河路至鸿庆路街道两侧立面改造及滨河小区楼道刷新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375,247.75元 | |||||||||||||||
最高限价:1375247.7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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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义马市新区办事处裴村社区滨河路至鸿庆路街道两侧立面改造及滨河小区楼道刷新工程,位于义马市。主要内容:涉及人民路沿线(滨河路-鸿庆路)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河滨小区北区楼梯间墙面、顶棚、楼梯底板面的改造等。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质 保 期:按国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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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供应商出具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5)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温馨提醒: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避免无资格投标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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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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