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人直升机加改装任务载荷项目(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1-2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付
时间
交付
地点
备注
1
无人直升机一站多机升级改造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3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送达需求方指定地点,期间产生的包装和运输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950000.00元;
※3.最高限价:950000.00元;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且投标人提供无外资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军队及事业单位不做要求)。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互相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事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 。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 1 月 26 日至 2 月 1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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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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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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