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科公司气象系统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气象系统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气象系统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气象系统设备采购专有协议,项目需求数量为1+1+1年暂估数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工作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年度协议下采购订单签署数量为准。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气象系统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130/01 发标日期 2024年01月29日 主要技术规格 综合气象显示器(五要素)220VAC供电、风向风速传感器 工作模式:超声波探测、温湿度传感器(含百叶窗)温度,范围:-80~+60℃,精确性:<±0.4℃;、大气压传感器范围:800-1100hPa、大气压防水盒防护等级:IP65、不锈钢防水接线盒防护等级:IP65、综合气象显示器(六要素)220VAC供电、能见度传感器量程: 10 米~50000米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一批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集成的,投标人应承诺保证所投产品为正品。 5)投标人以自己制造/集成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6)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气象仪器仪表业绩合同,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示:提供的各项业绩必须在开标环节逐项、全部进行公开,否则可能会导致废标)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业绩合同 和2)到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明细单)(提示:以上2项资料需提供,缺少会造成废标)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等内容;B、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导致废标) 3)若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已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份订单或多份订单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6)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数量均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数量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且不再进行评审。(提示: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不再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至 2024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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