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宏大专件科技有限公司纺机核心基础件智能制造工厂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太旅行审投备[20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宏大专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51.25%、私有资金:48.75%、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宏大专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渔花北路与梁晖路交叉口西南侧 2.1.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60.3亩,总建筑面积663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80平方米,建设研发和生产车间 2.1.3 合同估算价:1902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6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8日,竣工日期:2025年04月08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土建、安装、室外市政、景观绿化、幕墙、装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且建筑面积≥398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4:30 至2024年02月04日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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