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中国联通天津和平区政务行业营销服务中心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平分中心30BD及语音呼叫中心系统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4-01-30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3年中国联通天津和平区政务行业营销服务中心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平分中心30B+D及语音呼叫中心系统项目,采购预算为75550.00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 Cloud voice呼叫中心系统1套。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75550.00元,单价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采购包划分:不划分比选包。
1.5 质保期:提供设备终验合格后3年质保。
1.6 工期要求:应答人应在签订合同后的3日内,完成需求收集、设备配置、实施进度安排日程表、实施方案等前期设计规划文档;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货,到货后1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割接、调试,满足客户提出的需求。
1.7 实施区域:天津市。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应答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应答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
2.3 应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应具有呼叫中心同类产品业绩合同累计金额7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对于合同,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对于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或订单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2.4 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5 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6 采购人将进行应答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如为代理商应答,应答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若不同应答人提供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其应答均被否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0日下午20:00至2024年2月4日下午22: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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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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