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五轴龙门切钻铣机床用于碳纤维复合材料零件的机加任务。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7-2440SCCZQ200
招标项目名称: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五轴龙门切钻铣机床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江苏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五轴龙门切钻铣机床的制造商(集成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1) 制造商直接出具的授权书;2) 制造商关联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关联公司指制造商控股或被控股公司,或与制造商从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需提供有效的关联关系说明或证明);3) 制造商授权的区域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需提供有效的区域经销商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1) 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登记的证明材料;②本项目所投五轴龙门切钻铣机床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①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②本项目所投五轴龙门切钻铣机床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2018 年1月1 日至今,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与本招标要求不低于同规格同类型(加工材料需包括碳纤维复合材料)的不少于4台/套的业绩,需提供对应的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原件或者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该业绩验收证明材料、技术证明材料或收款凭证原件或者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或订单须能体现签订时间,销售产品内容,买卖双方签章等关键信息,否则将被作为无效证明材料。4.1) 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者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如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为支行,则认可的开具机构包含该支行及其分行(营业部)和总行(营业部),并提供该支行隶属于该总行/分行的证明,如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为分行(营业部),则认可的开具机构包括该分行(营业部)及其总行(营业部),并提供该分行隶属于该总行的证明)。2) 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者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1-3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02-0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2-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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