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1-30 15:54:59 截止时间:2024-02-05 主要内容 某单位委托对激光捷联惯性/卫星组合导航系统综合测试设备(二次)测试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本项目的产品及服务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激光捷联惯性/卫星组合导航系统综合测试设备(二次)(具体产品型号可联系招标人)
(二)招标编号:LYZB-2024-001
(三)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激光捷联惯性/卫星组合导航系统综合测试设备(二次) |
1 |
项 |
220 |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交付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投标报价应包含产品试验、包装运输、装卸、安装、服务、培训等各环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声明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声明函);
6.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提供投标声明函);
7.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本项目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至少1份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及大签页);
8.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进口产品投标(提供投标声明函)。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五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五年。如投标截止日是2022年5月10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五年是指2017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0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五年是指2017年5月10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五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特别说明除外。
三、发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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