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福建平潭长江澳11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风机基础、安装及海缆敷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复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6]237号)核准,项目业主为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
2.2建设规模:拟安装11台单机容量10MW风机,总装机容量110MW。
2.3计划工期: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14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2024年6月1日前,施工单位需完成施工准备。开工定义为:首台机组桩基施工开始。完工的定义为:全部机组调试并网完成并投产。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11台风机基础施工(含桩基备料、加工制作、运输等)、11台风机安装(含塔筒)、监测工程(风电机组基础、塔筒上的工程永久监测检测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技术服务等)及涉网试验等所涉及的全部工作;35KV海缆及附属设备等的交接、验收和运输、电缆敷设施工、电缆跨越环岛路施工、35KV海缆及附件所涉及的试验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编号:CWE
1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已投产的1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项目业绩(需为同一合同项目业绩),或具有已投产的1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和风机安装施工项目业绩各2个(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和竣(完)工证明)。
3.4投标人或投标人拟选定的试验专业分包单位须具备承装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8号令)相关要求。
3.5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已投产1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完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或至少同时具有1个已投产的1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基础施工完工项目及1个已投产的1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安装施工完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和竣
(完)工证明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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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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